
口腔科手术显微镜
已结束|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规格 | 材质 |
| 听诊器 | 1 | 台 | 0 | 国产 | |
| 口腔科手术显微镜 | 1 | 台 | 400000 | 进口 |
一、功能及配置要求:
1、用于口腔显微治疗等手术中增强视觉效果。由光学主镜系统、支架系统、照明系统、视频手术记录系统等组成。
2、单人双目口腔显微镜, 人体工学倾角可调加长专用双目筒,目筒可向外延长≥20cm;目镜放大倍数12.5X,精细调焦物镜f=250mm,精细调焦范围≥14毫米,且可选F =200,250,300,350,400毫米物镜;物镜直径距离≥68mm,视野范围:11-114mm(目镜为12.5x时);放大倍率: 3.2X — 20X (f=250mm,目镜为12.5x时);手动五级变倍系统,5个步骤变倍6.4X/10X/16X/25X/40X;
3、采用同轴无光纤LED传导照明系统;具有2个LED指示灯,内置橙色滤镜OG530,智能化重力自动开关;
4、采用落地式支架,最大臂展伸展≥1700mm;可安装单手移动手柄和双手柄;
5、配置原厂同品牌内置摄像系统提供动态高清图像,动态图像≥45 fps (1256 × 720 像素) - 20 fps (1920 × 1080 像素),全帧图像摄取≥2048 × 1536 像素;通过HDMI高清接口直接连接到高清显示器,实现高清显示,可直接将图像存在SD卡上,通过红外遥控控制。
6、提供详细配置清单。
二、商务要求
* 1、本采购项目让利必须达到预算价30%以上,让利方式可以是现金、货物或服务,以及提供高于预算价设备参与投标等方式。 保修≥一年
2、涉及有价耗材的设备不得作为随机货物参投;与本次招标设备无关的配件、耗材及服务不得作为随机货物参投.
3、鼓励投标方提供更高端型号设备参投本项目,如以市场价高于本预算设备参投的需至少提供省内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成交合同(含价格)3例(未有市场销售的2016年度最新款设备除外),并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备查。
4、★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原版参数、产品彩页、所投产品注册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除外)、近两年业绩清单及厂家或本区域代理商针对本次采购的产品授权证明、如有耗材或易损件的请列明清单并单独报价等(请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以上资料盖章密封,并在封面标明所投产品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号码,送到义乌市卫管中心731办公室 刘女士 0579-85119120(西城路428号,中心血站内),过期未提供资料的产品不予评审)。产品报价和随机货物在义乌购上报,随机货物报在备注里并标明市场单价及所有随机货物的总价。
5、我委将组织专家对所投产品性能、随机货物等进行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产品。
三、最终中标者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文件包括(按顺序并逐页盖红章): 1、投标设备名称及型号; 2、公司信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6、器械(药)注册证;7、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9、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授权书; 10、近二年产品业绩清单(三级医院以上); 11、经营公司对个人销售业务员委托书(法人签字);12、个人销售员身份证复印件 ;13、产品配置确认表; 14、法人与销售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咨询电话:0579-85876731(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