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义乌购禁止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请确认商品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义乌购规则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义乌购用户合法权益,维护义乌购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义乌购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义乌购规则,是对义乌购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义乌购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义乌购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义乌购有权酌情处理。但义乌购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用户在义乌购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义乌购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义乌购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义乌购的相关服务或产品。义乌购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定义
第五条
义乌购,即义乌购网,域名为yiwugo.com;
第六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义乌购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
会员,指与义乌购签订《义乌购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一个会员可以拥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会员名。
第八条
买家,指在义乌购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九条
卖家,指在义乌购上发布商品的会员,也称为“商家”。
第十条
拍下,指买家在义乌购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第十一条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第十二条
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义乌购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第十三条
分销商品,指义乌购商家从其供应商获取并出售的商品。
第十四条
成交,指买家在义乌购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到卖家。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第十五条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十六条
包邮,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第三章交易
第一节注册
第十七条
会员应当严格遵循义乌购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会员在选择其义乌购会员名、义乌购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义乌购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第二节经营
第十八条
商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义乌购:(一)商家为义乌购市场经营户;(二)商家有效签署《义乌购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三)商家符合义乌购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义乌购有权清退:(一)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二)符合本规则总则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且情节严重的;(三)向义乌购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四)商家违反《义乌购招商标准》的。
第二十条
会员应当按照义乌购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义乌购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第三节超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会员应当按照义乌购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如实描述商品,按约定时间发货。未按时发货或私自取消订单将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并赔付买家。
第二十二条
自买家拍下或卖家最后修改交易条件之时起24小时内,买家未付款的,交易关闭。
第二十三条
自卖家在义乌购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十五天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义乌购自动打款给卖家:
第二十四条
买家申请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卖家拒绝退款的,买家有权修改退款协议、要求义乌购介入或确认收货。买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七天内未操作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二)卖家同意退款的,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义乌购退款给买家;(三)卖家同意退款的,且要求买家退货的,则按以下情形处理:1、买家未在七天内点击退货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2、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且卖家确认收货的,义乌购退款给买家;3、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通过快递退货十天内卖家未确认收货的,义乌购解冻订单资金并退款给买家。
第四节评价
第二十五条
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在线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进行相互评价。
第二十六条
在信用评价中,评价人若给予好评,则被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若给予差评,则信用积分减少一分;若给予中评或十五天内双方均未评价,则信用积分不变。义乌购有权删除评价内容中所包含的污言秽语。
第二十七条
店铺评分由买家对卖家作出。店铺评分一旦做出无法修改。商家可在一定时间内对买家评价进行解释或申请屏蔽(符合特定标准)。
第四章市场管理
第一节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义乌购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义乌购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一)警告,是指义乌购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二)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三)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四)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义乌购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五)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义乌购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第二节市场管理情形
第二十九条
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卖家,义乌购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三十条
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各要素应真实合理,且应与商品本身相符。义乌购对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卖家给予全店商品在义乌购网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1、所发布商品价格与描述价格严重不符的;2、刻意规避义乌购商品SKU设置规则,滥设SKU属性、价格,利用低价SKU引流的;规避规则滥发SKU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2.1)不同品类的商品放置在一个商品ID或商品链接中售卖;
(2.2)不同材质、规格等属性值对应价格不同的商品放置在一个商品ID或商品链接中售卖;
(2.3)将价格差距较大的常规商品和商品配件放置在一个商品ID或商品链接中售卖;
(2.4)将不存在的SKU(指这个SKU的商品实际并不存在,如价格为0.1元标示“拍错不发货”的SKU)与常规的SKU发布在同一个商品ID或商品链接中售卖;
(2.5)同一商品链接下的SKU,如果不同规格的对应价格不同,则最低价和最高价的价格差不可过大。滥用SKU设置不合理的价格,涉嫌低价引流的行为属于SKU违规。
3、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的;4、通过拆分数量、单位等规避搜索单一维度排序规则的。
5、发布补差价商品,即以“补差价”字样进行描述,实物,无法提供物流信息的商品。
第五章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义乌购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义乌购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二)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义乌购会员发布新商品。(三)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义乌购会员发送站内信。(四)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义乌购会员购买商品。(五)关闭店铺,指删除义乌购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六)公示警告,指在义乌购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九)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义乌购。
第二节违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且公布三天。
第三十三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义乌购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三十四条
会员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一)发布违禁信息的,义乌购对会员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二)出售假冒商品的,义乌购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三)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义乌购对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四)盗用他人账户的,义乌购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五)泄露他人信息的,义乌购对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六)骗取他人财物的,义乌购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七)滥发信息的,义乌购删除会员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或对出售同样商品的两家以上店铺中信用积分较低的副店进行关闭;(八)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的,义乌购删除会员虚假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以及其两倍数量的其他信用积分,并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义乌购删除该商品;(九)描述不符的,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义乌购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义乌购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十)卖家须偿还延迟发货所规定的违约金,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义乌购提供发票;(十一)恶意评价的,义乌购或评价方删除该条违规评价;(十二)不当注册的,义乌购查封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十三)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卖家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十四)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义乌购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十五)假冒材质成份的,义乌购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进行删除;(十六)商家发布的商品属性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义乌购平台将视情况对相应商品或信息采取降权、屏蔽、删除、下架、禁售等处理措施,要求商家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并对店内其他商品进行自检自查。平台除按照对违规商品或信息进行处理外,还将视商家违规情节轻重,对店铺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移除广告、降权、屏蔽、下架、禁售、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
第三十五条
被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十六条
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十五天内(义乌购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三节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以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2、易燃、易爆物品或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化学物品;3、毒品、麻醉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致瘾性药物、吸食工具及配件;4、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5、人体器官、遗体;6、用于窃取他人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7、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8、麻醉注射枪及其相关商品;9、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10、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化学品,以及含有黄色淫秽内容的商品、信息;11、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二)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管制类刀具及甩棍、弓、弩、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2、卫星信号的地面收发装置;3、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4、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5、赌博用具及作弊工具;6、尚可使用的发票、其它可用于报销的票据以及此类票据的代开服务;7、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药品;8、粉末、液态女性催情类商品;9、国家保护动物的活体、肢体、皮毛、标本、器官及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10、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设备;11、可能用于侵害他人信息的黑客软件、教程、书籍。(三)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尚可使用的证券、政府发放的消费劵及相应代购、推荐服务;2、军警制服、标志及军警专用制品;3、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4、有毒化学物、农药及相关信息;5、烟草专卖品;6、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的账号及邀请码、原味二手内衣物、陪聊陪逛服务等情色低俗商品或信息;7、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8、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9、国家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10、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11、各类短信群发设备及软件;12、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13、因产品本身质量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产品。(四)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1、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2、未经许可的募捐类商品;3、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等未被允许公开发行的书籍音像类制品;4、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5、非法软件或密码破解找回等非法网络服务;6、特供酒、军需酒、自制酒;7、用于全新销售的伪造变造的数码商品;8、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9、非法传销类商品;10、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11、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12、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13、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14、一卡多号以及带破解功能的手机卡贴;15、外挂、私服相关的网游类商品。16、官方已停止经营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商品;17、虚拟抽奖类商品;18、所有境外(含台服)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类商品。19.违反《违反广告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的产品信息。
第三十八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义乌购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第四十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义乌购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一)会员向义乌购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二)会员系义乌购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且该义乌购工作人员未依据《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三)会员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四节一般违规行为
第四十三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在商品类页面、店铺装修区或义乌购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服饰类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4、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5、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6、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四条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和/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三)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第四十六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1、义乌购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因消费者保障服务产生的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2、义乌购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假货赔三、数码维修、闪电发货赔付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的;3、卖家在收到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催缴单之日起十四日内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4、卖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完成后拒绝向买家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二)卖家违背以下承诺的:1、义乌购卖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2、买家选择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义乌购卖家与买家在义乌购外进行交易的;3、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但拒绝提供上述服务的;4、加入义乌购官方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提供服务的;5加入巨便宜的卖家中途退出,或未在七天内按已审核的报名信息所载内容完成发货的;(三)卖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
第四十七条
恶意骚扰,是指卖家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义乌购账户,妨害义乌购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商铺证的卖家,未在义乌购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
第五十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三)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第五节违规的执行
第五十一条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义乌购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义乌购排查发现。
第五十二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可随时提交投诉。
第五十三条
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义乌购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六节 限制发布的商品
1.文物:义乌购用户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
2.动物:义乌购上仅允许销售常见的家禽、家畜、宠物或可食用动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均不能发布。其中象牙和玳瑁类制品,属于严格禁止发布的产品;
3.植物:被列入国家保护类植物清单的、法律禁止不得销售的植物,或植物产品;
4.外币:对于可流通的外币,义乌购用户仅可为收藏目的少量购买,但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外币兑换或交易;
5.酒精饮料:销售酒精饮料需要持有相关的许可证;
6.集邮票品:义乌购用户可进行合法的邮票交换和买卖,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买卖1949年10月1日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集邮票品;先于发行日期交换或买卖邮资凭证;买卖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
7.只有不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且符合以下规定的银行卡(包括借记卡、贷记卡、准贷记卡)收藏卡样允许在义乌购发布:
7.1根据银行卡发卡行的规定可以公开发布的银行卡收藏册、储值卡、纪念卡;
7.2银行卡进行过特殊处理毁损磁条和卡片(如对磁条或IC芯片打洞,对磁条剪角处理等);
7.3银行识别客户身份的数字证书例如“U盾”等,不管其有未经过使用,均不能在义乌购上对该类产品进行交易转让,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刀类商品的发布管理规则:
8.1商品信息中必须写明刃长,商品图片必须使用尺子对照物明示长度;否则一律作管制刀具删除。
8.2如发布的商品为剑或武术用刀,没有注明未开刃的,一律作管制刀具删除。
9.需要持有相关许可证的商品例如医疗用品需要持证者才能发布。
10.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发布的商品。
11.商家发布商品必须遵循证照合一(营业执照)的原则,否则义乌购有权追究责任。
附则
第一条
义乌购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