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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乌购化妆品经营者入驻及管理规定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后方可将产品投放到市场上进行销售。
        一、若您经营国产化妆品需在商铺中心-营业执照-其他经营许可认证,上传以下必要证件,在网站前台公示。
        国产化妆品生产厂商商铺需资质:
        1、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2、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化妆品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产品生产厂商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4、若为委托加工,则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
        4.1. 若品牌权利人为生产方,无需提供
        4.2若品牌权利人非生产方,需提供品牌权利人到生产商的完整授权,若品牌权利人为自然人,可由其法人公司与生产单位进行委托加工协议
        5、近一年内所有单品质检报告复印件(该质检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检测报告现商品必须符合商标注册证的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
        6、如经营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交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特殊用途化妆品主要包括: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防晒类化妆品)
        7、与质检报告相匹配的至少3-5个所经营的成品外包装(即产品包装容器,如:瓶、袋、纸盒等)
        化妆品经销商所需资质:
        1、进货渠道证明需提供以品牌商为源头出发的完整链条,同时提供开店公司近三个月内向上一级经销商进货的发票
        2、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化妆品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近一年内产品质检报告复印件(该质检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二、若您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提供:
        1、近两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2、近两年内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4.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或者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必须是国家食药局出具的文件;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美白类化妆品;
        三、化妆品商品发布要求:

        1、商品信息中不得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如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

        2、非特殊化妆品不得宣称特妆功效。(特殊化妆品参照第一大点第6小点)

        3、须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上传商品相关资质,如批准文号、备案编号、实拍商品包装、实拍商品中文标签、进货发票、报关单、质检报告等。
        4、卖家发布儿童化妆品的,还须按照如下要求发布:
        4.1须在商品详情页面公示商品包装实拍图,图中能清晰展示如下内容:
        (1)完整的化妆品标签信息;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儿童化妆品标志。
        4.2商品描述中不得使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的图案。4.3商品描述须符合商品使用人群对应的功效宣称要求,具体是指:
    使用人群、功效宣称要求
    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 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
    儿童(3~12周岁,含12周岁) 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
        5、国产和外贸进口的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须含中文化妆品标签。
        6、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
        其他说明: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或者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必须是国家食药局出具的文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统一公布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产品明细、质检报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需保持产品一致性。香水、花露水和指甲油产品需加检甲醇含量;皂类:按照B/T2485-2008《香皂》标准检测,无需检测三项重金属和五项微生物。
        义乌购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商家入驻义乌购即表示接受义乌购其后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则。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义乌购有权酌情处理。但义乌购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