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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投诉及处理办法

    • 侵权投诉及处理办法


    义乌购尊重和保护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并希望义乌购用户及相关人员秉持同样原则。针对义乌购平台上已经或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义乌购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侵权类型

    他人通过或利用义乌购平台实施的以下侵权行为,属于义乌购处理的范围。具体包括:

    (一)侵犯他人人身权

    他人人身权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他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等权利。

    二、投诉方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文件

    (一)投诉方投诉他人侵犯其人身权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投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投诉人身份的证件;

    2.通知书,通知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2.1投诉方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2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地址(网络链接)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2.3投诉方要求删除相关信息的理由。

    3.投诉方委托他人投诉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投诉方投诉他人侵犯其著作权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投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投诉方身份的证件;

    2.通知书,通知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2.1投诉方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2要求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网络链接);

    2.3证明其享有著作权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发表证明、认证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以及取得著作权权利的合同等(著作权继承人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4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3.投诉方委托他人投诉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投诉方投诉他人侵犯其商标权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投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投诉方身份的证件;

    2.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许可合同及其备案证明等享有商标权以及证明商标权有效性的证明;

    3.要求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的商品名称和网络地址(网络链接);

    4.涉嫌商标侵权的理由;

    5.其他能够证明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

    6.投诉方委托他人投诉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投诉方投诉他人侵犯其专利权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投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投诉方身份的证件;

    2.专利权证书及其有效性证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专利缴费证明,对于201011日起申请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发起投诉时应同时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3.要求删除、屏蔽的商品名称和网络地址(网络链接);

    4.涉嫌侵权商品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比对材料;

    5.其他能够证明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

    6.投诉方委托他人投诉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投诉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必须对所提交的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文件上签名或盖章。投诉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在上述提交的投诉材料外,还应提交一份对于所提交的材料和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以虚假材料投诉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诉受理

    义乌购鼓励以网络形式(侵权投诉网址:http://www.yiwugou.com/tousu/index/2.html)与书面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提交侵权投诉。投诉方在义乌购平台提交侵权投诉后,必须将书面投诉文件邮寄至义乌购。义乌购在收到书面投诉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投诉方仅提交书面投诉文件、未以网络形式提交侵权投诉的,义乌购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投诉方仅以网络形式提交侵权投诉,但未将书面投诉文件邮寄至义乌购的,视为投诉方自动撤回本次投诉,义乌购有权对投诉方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方提交的书面投诉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义乌购应在收到书面投诉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投诉方补齐相关材料,投诉方不补齐相关材料导致义乌购无法判断投诉方是否是真实权利人和其权利是否被侵害的,由投诉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申辩与说明

    (一)关于人身侵权的申辩与说明

    被投诉方可以要求义乌购提供投诉方通知书,并有权作出申辩与说明。

    (二)关于著作权侵权的申辩与说明

    被投诉方可以要求义乌购提供投诉方通知书。被投诉方作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申辩与说明的,不影响义乌购采取相应的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被投诉方应在收到投诉方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辩与说明。被投诉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的反通知书,义乌购可以采取相应的恢复措施。合格的反通知书,应当包括:

    1.被投诉方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网络链接);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构成侵权的比对分析材料)。

    (三)关于商标权侵权的申辩与说明

    被投诉方可以要求义乌购提供投诉文件。被投诉方作出不构成商标权侵权的申辩与说明的,不影响义乌购采取相应的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被投诉方应在收到投诉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辩与说明。被投诉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的反通知书,义乌购可以采取相应的恢复措施。合格的反通知书,应当包括:

    1.被投诉方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复的商品名称和网络地址(网络链接);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构成侵权的比对分析材料)。

    (四)关于专利权侵权的申辩与说明

    被投诉方可以要求义乌购提供投诉文件。被投诉方作出不构成专利权侵权的申辩与说明的,不影响义乌购采取相应的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被投诉方应在收到投诉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辩与说明。被投诉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的反通知书,义乌购可以采取相应的恢复措施。反通知书,应当包括:

    1.被投诉方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复的商品名称和网络地址(网络链接);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构成侵权的比对分析材料)

    4.被投诉方委托他人进行申辩或说明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被投诉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应当对提供的申辩与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辩与说明材料上签名或盖章。被投诉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在上述提交的申辩材料外,还应提交一份对于所提交的材料和反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被投诉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处理流程和方式

    (一)关于侵犯他人人身权的投诉的处理

    对于合格的投诉,义乌购将在收到书面投诉文件后3-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对被投诉的侵权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形式。被投诉方作出不构成人身侵权的申辩与说明的,不影响义乌购采取相应的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二)关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外观专利、实用新型、发明)的投诉的处理

    1.对于合格的投诉,义乌购将在收到书面投诉文件后3-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对被投诉的侵权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形式。义乌购应将采取措施的相关情况及时告知投诉方。

    2.义乌购在采取了上述处理措施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告知被投诉方(主要指义乌购平台上的网络卖家),被投诉方认为没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提交申辩材料和反通知书。被投诉方可以要求义乌购提供投诉方提交的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义乌购在收到被投诉方的反通知书后,应当将反通知书等事宜告知投诉方,投诉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侵权是否成立进行确认。投诉方可以要求义乌购提供被投诉方提交的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1 投诉方在3个工作日内撤回本次投诉、或者未对侵权是否成立进行确认的,义乌购将取消先前采取的相关措施,恢复被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的商品名称和网络地址(网络链接)。

    3.2投诉方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侵权成立的,且被投诉方提交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义乌购采取的措施是错误的,义乌购不会取消先前采取的相关措施。

    六、通知

    本办法中的通知除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义乌购给投诉方、被投诉方发出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电话、邮件、传真、口头方式、义乌购后台、义乌购官方网站、义乌购官方论坛、义乌购官方微信平台、短信、QQ微信等及时通讯方式)均视为有效通知。

    七、工作语言

    1、义乌购处理侵权投诉事项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2、投诉方提交的通知书、证明资料以及被投诉方提交的反通知书、申辩与说明等应当以中文写作。

    3、投诉方、被投诉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提交的身份证件、通知书(反通知书)、权利证书、证明材料等若为非中文的,投诉方、被投诉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应同时向义乌购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在翻译件签字或盖章以确认翻译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投诉方、被投诉方及其受委托人(如有)以其他语言提交文件且未提交中文翻译件的,义乌购将对相关投诉或申辩事项不予处理。

    八、特别规定

    (一)国家和地方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人身侵权和知识产权侵权作出特别规定的,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他人利用义乌购平台实施其他侵权行为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义乌购并非专门的侵权处理平台,所处理的结果并不代表最终处理结果。争议双方仍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三)上述书面投诉、申辩与说明、反通知等材料请邮寄至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银海路399号义乌购大厦16楼,邮编322000,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收。其中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的还须附上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单。



    附件:义乌购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单.docx